祝蓉坐在书桌上,脚踩在他的腹前,指尖轻柔地划过那处丑陋,伤疤刺得她的脚发红,不用想她都知道,他曾经有多痛,有多恨。

        如今的郑时州,不过是从烂肉尸山里生出来的怪物,他就是指鹿为马,朝野上下也没有人敢说个不字。

        “疼吗?”郑时州反而问她,握住她的发红的脚尖,放在唇边吻着。

        他把她的指头放进嘴里细细舔着,舔得她脚趾上都是亮晶晶的清液。

        祝蓉拿起他桌子上的掌印,就这么个小小的东西,却是那么多人都渴望的权利,她俯下身子盖在他胸前,一连盖了好几处。

        “这里纹个什么好呢?”祝蓉撑着下巴,她望向窗外被风吹散的合欢花,有了主意。

        她收回被他舔得发痒的脚,拿起批红的朱笔蘸磨,在他脸上画了一幅竹影,又点了几点红泥上去,仿佛苦竹泪血。

        祝蓉抬起桌上铜镜给他瞧,笑问:“可好?”

        郑时州愣了愣:“斑竹泪……”

        “不好?”

        郑时州猛然站起身,一把将她揽进怀里拽进内室,祝蓉还没反应过来就被他压在床上,郑时州疯了一般地扑上来啃咬她,祝蓉身上的衣服被他扯烂扔下床,已然一丝不挂。

        内容未完,下一页继续阅读